张律师“咳咳,下面先由我方陈述事件事实,以及宣读起诉状。”
“被告人,金大器于10月…………”
“指使以及胁迫塔吊工张怀民……”
“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”
“存在买凶杀人,恶意破坏……”
“…………”
“被告方?对我刚刚所陈述事件,有无异议?”
“当然有异议!”对面想起白染的那清灵如黄鹂杜鹃般的美妙声音,让我有些空灵。也有些不可置信……
“刚刚原告方所陈述!并非事实!事情流程上也存在诸多漏洞与不可能现象,我对此事件不做任何解释,因为这完全就是纯纯的诬告与构陷!”
“在下面的陈述中,还请原告方在叙述的同时,辅以证据,不要信口胡说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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