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九排挤成狗,丫头的房也不许占,把手底下这几头烂蒜砸吧到一起也不如一个丫头金贵,小丫头越能嘚瑟,胡义反而觉得心里越满足,越舒坦。

        石成几个人刚才领回了新军装,一个个的在屋里美滋滋地,相互正帽子,拽衣褶,练习打绑腿,他们这才觉得自己是真正的八路军了,心里高兴得直冒泡。

        门帘一挑,里间屋走出来一双鸳鸯小鞋,紫裤,小花衣,头上的麻花细辫两边绕成圈,扭着小脖子打哈欠。

        胡义看在眼里,笑在心底,顺手放下了破茶缸子问:“丫头,什么时候归队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小丫头故意白了胡义一眼,到桌边,捧起胡义放下的破茶缸咕嘟咕嘟喝了一气,抹一把小嘴:“你都不要我了,还归什么归!现在我是百姓,是群众,是人民,你管不着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她这小德行,连军装都不换,为了保持那个好看的小发型,估计她昨晚睡落枕了,胡义心里一清二楚,她的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臭显摆这一身行头。

        百姓?臭美的托词而已!不过,真的好看,胡义爱看,更希望她真的成为百姓,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,无忧无虑地天天臭美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……破碎的山河,哪里有净土?真的能打败鬼子么?这一瞬间,胡义有点迷惘。

        推开屋门,娇小身躯立即被上午的明媚阳光洒满全身,亮堂堂直晃眼,攥紧小拳头,挺起小胸膛,迎着阳光狠狠伸个懒腰,美美地深吸了一口气,然后才眯起大眼往院子里四下打量。

        吴石头坐在井边洗衣裳,回头朝刚出门的小丫头露出一个憨憨的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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