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拿着一杆枪,来到曾经立过功的谷中木屋,骂了一句:“去尼玛的老天爷。”
随即,枪响。
故事结束。
这篇稿子,他写了十天,中间反覆修改了好几次。
又拿给编辑梁晓声,还有张易谋他们几个看。
根据他们的意见,又从头到尾捋了三次,最终定稿的时候,差不多五万字,是个小中篇。
在这期间,朱唯来过好几次,他也成了这篇最早的读者之一。
他也给出了不少实在的建议,当然稿子也归他了,他带回朝内街166号去了。
然後,《人民文学》编辑部产生了不小的分歧。
“这个作者,简直胆大包天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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