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认下
段玦想喝这杯酒吗?
说实话,不想喝。
李淼的规矩,听起来好像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,说的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,只是将江湖上“不许对百姓出手”的共识具象化了而已。
但,有些东西之所以是“共识”而不是“铁律”,就是因为很多时候,大多数人是不得不去擦着边、过一下线的。
其实也很好理解。
门派再怎么清高、再怎么正派,也是需要吃饭的。而保证他们比别人吃的好的凭仗,就是武力。若不能对寻常人出手,那他们如何竞争的过那些商人?
即使不考虑利益,李淼这规矩也显得太过模糊。
譬如江湖仇杀,讲究的就是个斩草除根。若是对方还剩下个未曾习武的儿子,他要不要算到这规矩里?
譬如走在路上,忽然被一个地痞看上,上来一耳光抽在脸上,那这地痞算不算“未曾习武之人”?
还有江湖上最经典的、少侠初出江湖之时遇到的第一个副本——山匪,里边得有一多半是没练过武功的流民,这些人切实做了恶,也不能碰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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