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第一条:本公司为土地复育之目的而设立。」
他把那句话看了一遍,说:「让土地不再痛——这一条。已记。」
林晓晴说:「对,就那一条。」
阿土还是从桌上拿了一支毛笔,把那张章程草案翻到空白的背面,把每一条的条号和核心一句话抄下来,一条一条,字迹工整,从第一条到最後一条,每抄一条他都轻声念一遍,像是在念什麽确认过的东西。
林晓晴没有阻止他,坐在旁边把另外几份文件核对了一遍,看有没有需要补的资料。
抄完,阿土把那页纸折好,放进衣袖,说:「天条我都记的,这个也要记。记了就不会忘。」
林晓晴说:「天条是指天庭的法律吗?」
「嗯,」阿土说,「每个神职都有自己要记的条文,土地公的版本不长,但每一条都重要。在天庭的时候,我每年都要把那几条重新抄一遍,确认没有忘记,也确认自己还在做。」
林晓晴把那个习惯记在笔记本里,在旁边写:他把公司章程当成神职的职责条文来记,这样的人,不会把公司目的忘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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