徽州府无奈,只好说,府衙征收的某项军需,其实每年结余1950两,以前都是提留的,之后上交给朝廷抵补五县的份额好了。
府衙出钱,终于把六县哄了过去,歙县均分了,五县又没有实际承担。
至于剩下五百两,最后由兵备道小心翼翼出面说,自己这些年收徽州府的军需,不小心重复收了两笔,以后我只收一笔,正好省出来五百两——也就是前文说到的“协济税”了。
具体分配在程任卿:《丝绢全书》卷6《奉都院吊取各邑认状宪牌》,第572页。
事情到这里基本也就结束了。
朝廷本想追究在这件事情里面出力的豪右,但诏书到了徽州府,衙门回文给朝廷《本府回无豪右申文》,没有豪右,自然也就没得人抓嘛。
最后帅嘉谟还是充军,杖一百流三千里,遣边戍军。
反倒是搞议事局的程任卿最犯忌讳,直接给首领判了斩监候,死缓。
当然,在明朝搞民乱一般是不会死的。
程任卿在牢里没事干,就把这件事的资料搜集起来,写了一本《丝绢全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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