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丈之后是税改,一场大战还未停歇,其后紧接着另一场。
中枢不能拍脑袋出政令,自然有好一番准备,钱法是税法的基本准备,目前正议到铜钱法度上。
本朝的铜钱法度就一个字,乱。
洪武至宣德年间,为了推行宝钞,虽然铸造铜钱,却不许民间使用。
宝钞的信用与空缺市场,就明晃晃地摆在那里,这般行为引得大规模私铸流通,乃至官署亲自下场,同流合污。
正统至成化年间,宝钞完全失效,中枢无能为力,干脆发了癫。
开放禁钱的同时,自己也不铸造铜钱。
至于私铸?对不起,照样不许。
这不闹钱荒才是怪事,用彼时户部尚书丘濬的抱怨来说就是,阻塞货流,荼毒商事。
直到弘治十六年二月,中枢才意识到事态严重性,决定重新铸钱“弘治通宝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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