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时的张居正确实有所意动,但又自觉时机不成熟,便按在了心中,准备等熬走高拱,自己晋升首辅,独揽新政时,再翻出来为一条鞭法做筏。
当然,新帝登基之后,从考成,到清丈,再到税改,有了更为清晰明确的计划,以徽州府税争做筏的想法,也就顺势搁置了——历史上的张居正,便是在万历三年,由中枢向徽州府吹去了一股风,诱发了徽州府民乱。
只不过,火药桶总是不缺引线的,张居正不去吹风,还有清丈点火,还有许国等人鼓气。
也是因为如此,张居正对徽州府的税争颇为关注。
皇帝想要让双方满意,属实不是什么简单的事。
隆庆四年,歙县方面提过两个方案,要么按照《大明会典》的原则,六县按照人丁分摊;要么按照《徽州府志》,六县按照田地分摊,折麦再折银再折丝。
五县自然不干。
万历四年,五县主动说,要分担丝绸,但歙县要承担五县青壮的徭役。
歙县一口回绝。
万历七年,又徽州府提了一个方案,说歙县继续缴纳丝税,但在别处给予些许减免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