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能进入总督府工作,不过依臣来看,没有几个人愿意如此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莫子布一边听着阮元的解释,一边快速浏览他的奏章,有些政策太过弯弯绕绕,莫子布都看了好几遍,才勉强弄懂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政策的核心,只有两条。

        邦县的传承要总督府批准,所以这些土邦王公需要用大量家族几百年积蓄下来的钱财,换取总督府对血脉传承的许可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基本就是平日里小小刮一刮,到了父死子继,兄终及弟的时候,就要狠狠被敲一笔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邦县之长则更狠,这是一个印度柴明达尔和日本参勤交代制度的杂糅,最后还加上了一个科举制来作为政治基础。

        只不过这个科举考出来的不是文官,而是真正的地方豪强。

        印度这么大的地盘只有不到两百个县,那么这个县一定会非常大,因为中国不算新疆和西藏只比印度大一倍多一点,但中国在这些地方有一千四百多个县级行政单位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中国除开新疆和西藏外,还有内蒙、青海和部分甘肃也是人口极为稀少的地方,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,阮元等人在印度设立的郡县,很可能会比后世共和国的地级市都大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郡县之中,所有的权力,不管是司法、教育还是土地、农林牧渔和商业,都归郡县之长管理,生杀大权都在一个人身上,所以这不是考出来的官,而是考出来的节度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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